联系微信:witeduzk
电话: 13072746705
QQ:
地址: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芳园横路7号
1988年3月3日国务院发布的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》规定: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符合下列规定,可以取得毕业证书: (一)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,并取得合格成绩; (二)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(设计)或其他教学实践任务; (三)思想品德鉴定合格。 获得专科(基础科)或本科毕业证书者,国家承认其学历。 可以考研和考公务员等考试。
并且现在的用人单位看重的是知识和能力,学的专业贴近市场,只要学到知识,就业不用担心。